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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人必须了解的海运知识

集装箱的定义   
集装箱(Container)的英文词义是一种容器,在我国台湾和香港等地区称为“货柜”。它是指具有一定规格和强度的专为周转使用的大型货箱。是带有包装性质的运载工具。这种容器和货物的外包装与其他容器不同之处在于,除能装载货物外还需要适应许多特殊要求。
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了集装箱规格,力求使集装箱标准化得到统一。标准化组织不仅对集装箱尺寸、术语、实验方法等,而且就集装箱的构造、性能等技术特征作了某些规定。集装箱标准化促进了集装箱在国际间的流通,对国际货物流转的合理化起了重大作用。
ISO-104规定集装箱应具备有如下条件:
(1)具有耐久性,其坚固强度足以反复使用。
(2)便于商品运送而专门设计的,在一种或多种运输方式中无需中途换装。
(3)设有便于装卸和搬运,特别是便于从一种运输方式转换到另一种运输方式的装置。
(4)设计时应注意到便于货物装满或卸空。
(5)内容积为一立方米或以上。


集装箱内货物的一般积载方法  
1.在不同件杂货混装在同一箱子内时,应根据货物的性质、重量外包装的强度、货物的特性等情况,将货物区分开。将包装牢固、重件货物装在箱子的底部,包装不牢、轻货则装在箱子上部。
2.货物在箱子内的重量分布应均衡。
3.在货物进行堆码时,应根据货物的包装强度,决定货物的堆码层数。另外,为使箱内下层的货物不致被压坏,应在货物堆码之间垫入缓冲材料。
4.货物与货物之间也应加入隔板或隔垫材料,避免货物相互擦伤、污损。
5.货物的装载要严密整齐,货物之间不应留有空隙,这样才可以充分利用箱 内容积,也可以防止货物互相碰撞而造成货物损坏。
6.对某些货物,要在装完货物后,在关闭箱门之前,进行加固,以防止拆箱时货物倒塌,造成货物损坏和人身伤亡事故。
7.应使用清洁、干燥的垫料。
8.应根据货物的不同种类、性质、包装,选用不同规格的集装箱,选用的箱子应符合国际标准,经过严格的检查,并具有检验部门发给的合格证书。


集装箱的检查   
集装箱在装载货物之前,都必须经过严格检查。一只有缺陷的集装箱,轻则导致货损,重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造成箱毁人亡事故。对集装箱的检查是货物安全运输的基本条件之一。发货人、承运人、收货人以及其他关系人在相互交接时,除对箱子进行检查外,还应用设备交接单形式确认箱子交接时的状态。对集装箱的检查应做到:
1.外部检查:查看箱子的六面,外部是否有损伤、变形、破口等异样。
2.内部检查:对箱子的内侧进行六面察看,是否有漏水、漏光、有无污点、水迹等。
3.箱门检查:门的四周是否水密,门锁是否完整、箱门能否270度开启。
4.清洁检查:箱子有无残留物、污染、锈蚀异味、水湿。
5.附属件的检查:加固环等。

海运单程序
海运单代替提单使用后,作为提单而言,运单仍是根据双方一致同意的条件(如运费预付或到付、待运或已装船等)来签发的。运单通常只签发一份,当然也可经过申请签发两份或多份。
1.船公司签发海运单给托运人;
2.船公司在船舶抵达卸货港前一星期向海运单上标明的具体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单。
3.收货人在目的地出示有效身份证件证明他系事实上的收货人,并将其签署完的到货通知单交给船公司的办事机构或当地代理;
4.船公司代理具以签发提货单收货人;
5.一旦这批货物的运费和其他费用结清,同时办理好海关等有关按规定办理的手续,船公司就可以放货。
海运单的优点
1. 发货方面
(1) 海运单不一定寄给收货人;
(2) 节省邮费;
(3) 免除了业务员对提单的检查,同时也免除了对其他配套的物权单证的检查;
(4) 发货人可向客户(收货人)提供更简易、迅速的服务;
(5) 整个单据程序得到了改进,从而提高了市场的竞争力;
(6) 当货物尚未提取时,可视需要将海运单交货改为提单交货,海运单可由发货人改签提单发给新的收货人(例如:原市场丧失,找到了新的买主),因为此时货物仍在船公司的控制之下。
2. 交货方面
海运单的交货条件不取决于海运单的呈递,也无须遵守单据手续,承运人只要将货物交给海运单上所列明的收货人或其授权的代理,就视为已经做到了谨慎处理,相信已将货物交给了合适的有关部门。如果交错,承运人也无责任,除非能证明是承运人的过失或疏忽造成的。
3. 收货方面
(1)可免除等海运提单而招致的延迟提货;
(2)可免除为防止货物错交向承运人出具的银行担保,及因正本提单晚到或丢失而引起的麻烦;
(3)免除业务员对延误的提单及转运中丢失提单的检查;
(4)不再产生滞期费、舱租费。
4. 风险方面
由于海运单的不可转让性,使得它成为一种安全的凭证,从而减少欺诈,即使第三者得到了丢失的运单,也不能提取货物,因而对收货人不存在风险。而提单是物权凭证,如果丢失被第三者得到,他有权提取货物。
5. 程序方面
由于采用海运单不必递交收货人,因此其他运输单据如:保险单和商业发票,可以在装完货后立即发送给有关当事人;而使用提单时,则必须将提单与其他运输单证一起寄给收货人。
 

海运单与提单的区别
1. 海运单不能背书或转让,而提单可以背书或转让;
2. 海运单上必须详尽标明收货人,一般情况下,除收货人以外,他人不得提货(当然如有提货人指示亦可提货)。而提单上不必标明确切的收货人名称;
3.海运单背面没有印上运输合同的条款(但它与提单是相一致的),而提单背面印有运输合同条件。


海运单(SEAWAY BILL)
海运单是发货人和承运人之间的货物运输合同的凭证。它是一张流通的单据,但不是货物的物权凭证,故不得转让。
海运单具有以下三个基本作用:
1. 承运人收到由其照管的货物的收据;
2. 运输契约的证明;
3. 解决经济纠纷时,作为货物担保的基础。
提单放货
1. 提单放货的原则
(1) 如收货人不出具某公司正本提单原则上不放货;
(2) 在收货人未付清运费或其他相关费用的情况下不放货;
(3) 如对收货人出具的正本提单有异议时,则应核对确认无误后放货;
(4) 如提单为指示提单,收货人一栏内有“TO ORDER”或“TO ORDER OF A SHIPPER / OR A BANK”字样,则提单背面必须有托运人背书或收货人一栏内容相对应的那一方或银行的背书。
2.   特殊的提单放货形式
(1) 电报放货(TELEX RELEASE)
电报放货简称电放,是指正本提单未到收货人手中,或根据托运人要求在装船港收回正本提单,或不签发正本提单,以电传、传真的形式通知卸货港代理将货交给提单收货人或托运人指定的收货人。
电放应由托运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应收回全套已签发正本提单。
(2) 异地放货
(3) 副本提单放货
(4) 无正本提单放货
(5) 凭银行保函放货

 

转换提单的签发  
1. 转换提单签发的条件
(1) 货主(申请人)要求签发或办理转换提单时,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办理;
(2) 如第一套提单的收货人或通知方提出在航线靠的范围内更改卸货港时,必须提供收货人同意的书面确认。并由收货人在提出的书面文件上确认承担的风险、费用和责任;
(3) 如第一套提单的收货人或通知方要求在航线挂靠范围外更改卸货港时,还应得到船公司的书面确认。
2. 转换提单签发要求
(1) 货主(申请人)要求办理转换提单时,必须提供第一套提单中发货人的书面确认;
(2) 货主(申请人)在办理转换提单时,必须提供保函和担保金额不低于150%CIF的银行担保,并确认由其承担因转换提单而引起的一切责任、费用和风险;
(3) 需办理转换提单,货主(申请人)必须在不迟于船舶抵达第一套提单上的目的港前五天提出申请;
(4) 记名提单在办理转换提单时需由收货人的书面申请;
(5) 指示提单在办理转换提单时,需由发货人提出申请,或经发货人背书转让的提单持有人(一般为通知方)提出申请;
(6) 签发转换提单前,货主(申请人)必须交换第一套提单的全套正本;
(7) 如货主(申请人)无法交换第一套提单的全套正本,必须提供信誉良好的一流银行担保,并确认无条件承担因转换提单签发而引起的一切风险、费用和责任,而且该银行担保必须是无限期和无金额限制的。
3. 转换提单更改范围
(1)  转换提单签发地
转换提单(既第二套提单)的签发地应是第一套提单的目的港或中转港,也可以是第一套提单的通知方或提单持有人所在地;
(2) 转换提单的记载事项
转换提单的记载事项必须与第一套提单中的内容相同,更改的内容仅限于将第一套提单上的收货人或提单持有人所在地;
(3) 分票转换提单
如第一套提单的收货人或通知方提出分票转换提单,则分票转换提单的货物名称、总数、重量、体积等应与第一套提单中的内容相同;
(4) 日期
签发转换提单时,装货日期必须与第一套提单中的装货日期相同;
(5) 运费支付
A.  如转换提单运费中运费由预付改为到付的,需及时通知卸货港船公司代理,并
应得到第一套提单中的收货人或通知方的书面确认;
B.如运费由到付改为预付时,需在签发第二套提单以前收回全部运费。
(6)  装货港、装货日期或签单日期
如货主要求更改装货港、装货日期或签单日期的原则上不予办理。特殊情况下,必须经过船公司书面确认后方可办理。
****注:
1)转换提单签发后,签发港代理须将更改内容书面通知公司业务部门,并附转换提单副本。
2)办理转换提单及相关费用应向货主及时收取。

预借提单的签发 
预借提单是指由于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和交单结汇期已到,货主因故未能及时备妥货物或尚未装船完毕的,或由于船公司的原因船舶未能在装运期内到港装船,应托运人要求而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提前签发的已装船提单。
预借提单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提单签发人承担。
1. 预借提单签发的条件
(1) 预借提单下的货物必须已经海关放行,已送装船港码头堆场或仓库;
(2) 预借提单的签发日期不得超过船舶在港的实际装船日期;
(3) 预借提单签发后,必须保证将货物按时装船出运;
(4) 预借提单签发的任何信息不得对外泄露。
2.   预借提单签发保证条件
(1) 通知托运人是否由收货人出具保函;
(2) 有托运人出具保函和担保,担保金额为货价的150%;
(3) 要求托运人修改信用证装运期;
(4) 是否有可能由第三方出具预借提单后再签发自己的提单;
(5) 保函必须由出具单位盖章。


倒签提单签发  
由于货物实际装船完毕日期迟于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日期,若仍按实际装船日期签发提单,肯定影响结汇,为了使签发提单日期与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日期相吻合,以便结汇,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在提单上仍按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日期签发,这种提单称为倒签提单。倒签提单是一种又违约又违法的提单。
倒签提单签发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提单签发人承担。
1.   倒签提单签发条件
(1) 倒签提单下的货物必须已经海关放行;
(2) 倒签提单签发日期不得超过船舶在港的实际装船日期;
(3) 倒签提单签发后,必须保证按时将货物装船出运;
(4) 倒签提单签发的任何信息不得对外泄露。
2.   倒签提单签发保证条件
(1) 通知托运人是否由收货人出具保函;
(2) 由托运人出具保函和担保,担保金额为货价的150%;
(3) 要求托运人修改信用证装运期;
(4) 是否有可能由第三方出具倒签提单后再签发自己的提单;
(5) 保函必须由出具单位盖章。

 

提单的种类 
1. 按货物是否已装船可分为:
(1)  已装船提单(ON BOARD B/L ; SHIPPED B/L)
(2)  收货待运提单或待装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
2.   按收货人的抬头不同可分为:
(1) 记名提单(STRAIGHT B/L)
(2) 不记名提单(OPEN B/L ;BLANK B/L ;BEARER B/L)
(3) 指示提单(ORDER B/L)
3. 按对货物外表状况有无批注可分为:
(1) 清洁提单(CLEAN B/L)
(2) 不清洁提单(UNCLEAN B/L  OR  FOUL B/L)
4. 按不同的运输方式可分为:
(1) 直达提单(DIRECT B/L)
(2) 转船提单或联运提单(TRANSHIPMENT B/L  OR THROUGH B/L)
(3) 多式联运提单(COMBINED TRANSPORT B/L ;INTERMODAL B/L ;MULTIMODAL TRANSPORT B/L)
5. 按商业习惯可分为:
(1) 预借提单(ADVANCED B/L)
(2) 倒签提单(ANTI-DATED B/L)
(3) 过期提单(STALE B/L)


提单的作用
1. 提单是承运人收到其承运的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的一张货物收据(RECEIPT FOR THE GOODS SHIPPED)
2. 提单是提货凭证(DOCUMENT OF TITLE)
3. 提单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所订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EVIDENCE OF THE CONTRACT OF CARRIED)


集装箱班轮出口运输业务流程  
1. 接受托运申请
2. 订舱及发放空箱
3. 安排货物装箱
4. 安排货物清关
5. 签发提单
6. 装船
7. 办理其他事宜(主要指核销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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